最近山東省為鼓勵省內的用人單位進一步引入高端人才,并在國(境)外建立前端高新技術企業孵化器或離岸研發中心。山東省政府出臺了《山東省離岸創新人才引進使用支持辦法(試行)》。離岸基地的規模及離岸人才引進的數量,將會是山東省予以補貼的依據。根據相關的規定,給予離岸創新創業基地的補貼,最高將不超過500萬元。
對于離岸創新人才的定義,是指山東省內各類型企業、科研機構、高等院校、社會組織等單位在國(境)外設立的研發中心、創新創業基地等機構,根據研發、創新的需要而聘請使用的高層次外籍創新人才。對于各個單位引進的離岸創新人才的聘用期,原則上不少于1年,每年在相關單位設立的國(境)外創業基地、研發中心工作時間應不少于6個月,對于特別優秀的離岸創新人才可適當放寬工作時限。
為支持各類型社會組織、企業、高等院校、個人、科研機構等在國(境)外建立研發創新基地、技術轉移中心、開放實驗室、科技孵化器、技術轉移中心等離岸創新創業基地。在對離岸人才引進使用數量和基地規模評審認定后,即給予離岸創新創業基地相應引才補貼,補貼共分三檔,分別為500萬元、400萬元、300萬元。
經審核認定后,符合條件的離岸創新人才,同時還可獲得《山東省引進高層次高技能人才服務綠卡》,可在配偶隨遷、稅務服務、住房保障、編制管理、職稱評定等多個方面享受“綠色通道”服務。
此外,山東計劃建立離岸創新人才服務平臺,為離岸創新人才提供個性化服務。從科研設備、科技文獻、數據庫等技術支持服務、新產品交流推廣服務,技術咨詢、技術培訓和融資等方面,為創新人才提供服務,為我國創新事業作貢獻。與此同時,也鼓勵更多的高新技術企業孵化器或離岸研發中心走出國門,吸收更多的人才,為企業及科研作貢獻。